長春十大刑事案件律師所 NO.8
吉林省十大刑事律師事務所 NO.9
長春十大交通事故賠償律所 NO.13
吉林省十大交通事故賠償律師所 NO.15
長春十大勞動律師事務所 NO.18
吉林省十大勞動糾紛律師事務所 NO.20
長春市律師事務所名單 NO.31
吉林省律師事務所名單 NO.48
北京冠衡(長春)律師事務所成立于2011年,位于世界五百強企業(yè)綠地集團開發(fā)的國際級5A級寫字間,辦公面積600余平方米,有寬敞明亮的律師辦公場所和獨立的會客室、會議室、活動室和食堂。冠衡長春所為二十余家政府機關、企事業(yè)單位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世界總裁協(xié)會、吉商商會等省內多家商會提供法律服務,社會資源豐富。
提供民事合同、財產擔保、民間借貸、財產租賃、產品質量等案件的法律服務;
提供遺產繼承、婚姻家庭、贍養(yǎng)、撫養(yǎng)、收養(yǎng)案件的法律服務;
提供醫(yī)療事故、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法律服務;
提供工資、社會保險、工傷賠償、勞務派遣等勞資糾紛的法律服務;
其他民商事糾紛。
為政府機關擔任法律顧問;
代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代理行政許可、行政聽證、行政裁決等其他行政法律事務;
為政府項目、決策等出具法律意見書,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接受行政機關委托,就重大專項行政法律事務提供咨詢、并出具法律意見書、代為擬定法律文書等。
為政府機關擔任法律顧問;
代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代理行政許可、行政聽證、行政裁決等其他行政法律事務;
為政府項目、決策等出具法律意見書,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接受行政機關委托,就重大專項行政法律事務提供咨詢、并出具法律意見書、代為擬定法律文書等。
偵查階段為犯罪嫌疑人擔任辯護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代為申請取保候審;
審查起訴、審判階段擔任辯護人;
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
擔任刑事自訴案件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
代理申訴和申請再審;
辦理死刑復核案件、代為申請減刑、假釋、監(jiān)外執(zhí)行。
代為談判、代為調解、代擬合同或協(xié)議、代為審查合同對方的資信、代為調查等;
代為繼承見證以及監(jiān)督繼承事務的履行;
接受委托參加股東大會并監(jiān)督股東大會決議的履行;
代辦當事人不愿親自出面辦理的其他事項。
參加顧問單位董事會、監(jiān)事會等重大會議并提供法律咨詢意見或法律見證;
參與協(xié)助顧問單位同國內外企業(yè)、機構的投資、貿易或合作等重大項目談判以及簽約活動;
為企業(yè)重大經營決策出具法律意見;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設計及合規(guī)咨詢、約束激勵機制、流程再造;
公司設立、合并與分立、收購與兼并、股權轉讓、資產重組、破產清算;
企事業(yè)股份制改制、上市相關法律服務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為國企改革、國有資產產權交易、集體企業(yè)產權界定提供法律服務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企業(yè)債券、公司債券、集合票據的發(fā)行與上市;
代理公司股東權益糾紛、公司訴訟、公司合同爭議。
北京冠衡(長春)律師事務所以良好的發(fā)展平臺、先進的法律服務理念、和諧的律師文化氛圍,匯聚和吸引了一大批來自省內外的律師精英。多數律師畢業(yè)于著名法學院,多名律師具有10年以上律師執(zhí)業(yè)經歷或司法職業(yè)經歷,為提高法律服務質量,聘請全國民法學界、刑法學界、訴訟法學界領軍人物以及全國著名法學家為本所法學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就重大復雜疑難案件和相關法律問題提供把脈診斷、咨詢論證。
北京冠衡(長春)律師事務所有下設刑事法律事務部、民事法律事務部、行政法律事務部、房地產建筑工程法律事務部、金融證券法律事務部、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非訴訟法律事務部等7個法律事務部,行政財務部、營銷策劃部和人力資源部等3個后勤保障部,可以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派駐不同類型的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北京冠衡(長春)律師事務所與我國高等法律院校實行高位對接,建立了十所高等法律院校教學實踐基地,分別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實證研究中心、吉林大學法學院、東北師范大學政法學院、吉林財經大學法學院、長春理工大學法學院、吉林警察學院、吉林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長春師范大學政法學院、長春工業(yè)大學人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