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育兒假10天怎么計算?廣東育兒假10天細(xì)則
據(j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廣州市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歲以內(nèi),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兒假。育兒假的請休按周年計算,即以子女周歲作為計算年度。
廣州二胎育兒假有多少天?廣州育兒假可以分開休嗎?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育兒假不可疊加,如有兩個以上子女同時在三周歲以內(nèi),父母雙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兒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滿三周歲。在同一計算年度內(nèi),育兒假可以拆分請休,原則上不超過兩次。